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由国务院安委会于2022年4月制定出台,核心是压实安全责任、严查风险隐患、严肃铁腕追责,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,被称为“十五条硬措施”。
一、核心定位
- 性质:全国安全生产“硬杠杠”,直击责任悬空、执法宽松、隐患整治不力等痛点。
- 核心逻辑:党政同责、“一岗双责”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,层层压实党委、政府、部门、企业四方责任。
- 适用:覆盖所有行业领域。
二、逐条精解
1. 严格落实地方党委责任:党委“一把手”负总责,把安全生产纳入政绩考核,权重加大。
2. 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责任:政府制定“职责+任务清单”,主要负责人牵头抓,分管领导分兵把守。
3.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:“管行业必须管安全”,编制权责清单,杜绝推诿扯皮。
4. 严肃追究领导与监管责任:较大及以上事故,倒查党委、政府、部门责任,重特大事故追究主要领导责任。
5. 企业负责人必须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:法定代表人/实际控制人负总责,严禁设“追责防火墙”。
6. 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:全覆盖排查,重大隐患挂牌督办,未整改视同事故。
7. 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:高危项目严禁“带病审批”,坚决杜绝“先上车后补票”。
8. 严查违法分包、转包、挂靠:“谁资质谁负责”,事故追责资质方,杜绝“以包代管”。
9. 强化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管理:同工同培训、同考核、同责任,严禁“以包代管”。
10. 严肃查处瞒报、谎报事故行为:零容忍,一经查实,顶格处罚、从重追责。
11. 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:严格“四个一律”,执法“长牙带电”,杜绝“宽松软”。
12. 建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:市县两级配齐力量,执法责任不下放、不层层转嫁。
13. 重奖举报,鼓励群众监督:举报重大隐患/违法,高额奖励、严格保密,发动全民监督。
14. 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:常态化开展安全培训,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。
15. 统筹发展和安全:疫情防控、经济发展、安全生产三不误,严禁“重发展、轻安全”。
三、五大核心特点
1. 责任最严:党政企四方责任闭环,追责上不封顶,重特大事故直接追主要领导。
2. 检查最实:全国大检查全覆盖,重大隐患挂牌督办,未整改视同事故处理。
3. 执法最硬:“四个一律”+严查瞒报,执法长牙带电,杜绝“宽松软”。
4. 源头最紧:项目审批设安全红线,高危项目严禁带病上马,从源头控风险。
5. 全民监督:重奖举报、保密保护,发动群众盯隐患,构建共治格局。
四、企业落实要点
- 一把手:亲自部署、带队检查、定期研判、签字背书,负总责。
- 制度: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,责任到人、考核到人、追责到人。
- 隐患:建立台账、闭环整改,对重大隐患立即停产,挂牌督办。
- 培训:全员持证上岗,劳务派遣/外包人员同标准培训。
- 外包:严禁违法分包、转包、挂靠,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。
五、追责红线
- 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:倒查党委、政府、部门责任。
- 企业主要负责人缺位、履职不力:直接追责,重特大事故追刑责。
- 瞒报、谎报、迟报事故:顶格处罚,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。
- 重大隐患不整改:视同事故,从严追责。
六、总结
“十五条硬措施”就是责任到人、检查到位、执法到底、追责到顶,用最严手段守住安全生产底线,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。
供稿科室|院办 文|李鹏
图文审核|胡爽 王敬然 吴惠敏
编辑制作|姜任龙
图文校对|马明扬 简跃 于晓萌 李鹏